中新網10月12日電 據韓聯社消息,韓媒韓檢12日,污罪韓國檢方以貪污罪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提出不拘留起訴。起訴pg電子·(中國)娛樂官方網站
據報道,黨首檢方指控李在明2014年至2018年擔任城南市長期間,李明與該市一個丑聞纏身的韓媒韓檢土地開發項目有關,指控其犯有失信、污罪貪污等罪名。起訴
據此前報道,野黨pg電子·(中國)娛樂官方網站9月18日,黨首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曾提請法院批準逮捕李在明,李明罪名為瀆職、韓媒韓檢受賄、污罪教唆他人作偽證等。起訴首爾中央地方法院9月27日予以駁回,決定不予批捕。
10月6日,李在明出席涉貪腐瀆職案的第一次庭審時否認了檢方指控,并稱“從未答應所厭惡的房地產投機勢力的任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