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7日電 據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消息,珠海7日,公積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認貸pg電子官方網站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官宣7日起珠海公積金“認房不認貸”。珠海
具體看,公積《通知》共包括四條內容:
一是認貸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珠海下同)住房套數,公積以珠海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出具的認貸pg電子官方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二是珠海職工家庭在珠海市名下無住房,同時在全國范圍內沒有尚未還清的公積公積金貸款,且公積金貸款次數累計未滿2次的認貸,可按首套住房執行公積金貸款政策。珠海
三是公積職工家庭在珠海市名下僅有1套住房,同時在全國范圍內沒有尚未還清的認貸公積金貸款,且公積金貸款次數累計未滿2次的,可按二套住房執行公積金貸款政策。
四是對在珠海市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國范圍內已使用過2次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同時,《通知》明確,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稍早前,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曾發布通知,從9月27日起,該中心將執行“認房不認貸”新政。即,對公積金首次貸款結清且購房地無房產,全國范圍內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中新經緯APP)
【編輯:王京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