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4年,“版權刺客”視覺我國,要版權再次激起眾議。版權pg電子·(中國)娛樂官方網站
這一次事情,不要流氓大約意思是要版權,維權維到了原作者頭上。版權
173張圖片,不要流氓要價8萬多,要版權均勻一張大約500。版權
有網友用租房來比照:攝影師是不要流氓業主,他把房子租給第三方,要版權第三方把房子轉租給第四方,版權視覺我國取得第四方授權,不要流氓現在收租收到業主頭上來了。要版權
但是版權,據圖片原作者戴建峰最新聲明:經核實,視覺我國并沒有取得其著作的任何授權。
沒有取得授權,就處處亂揮“版權大棒”。
自始自終的配方。
奇特的是,仗著“維護版權”旗幟,這么多年來盡管一向被很多人恨得咬牙切齒,也被處分過屢次,但仍然活得無比潤澤。
媒體職業有句戲言“做這一行的,就沒有一家沒被視覺我國告過,假如你還未收到視覺我國的律師函,闡明你做得還不夠大”。
全國“苦視覺我國久矣”,pg電子·(中國)娛樂官方網站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
01。版權刺客。
假如說在我國,誰是打官司最多的上市公司?那么,視覺我國及其旗下的幾家全資子公司必定能排在最前列。
有多少?拿它旗下的兩家公司來看:
漢華易美(天津)圖畫技能有限公司,到現在,觸及本身危險22205條。
華蓋構思(北京)圖畫技能有限公司,到現在,觸及本身危險14181條。
其間,觸及申述開庭、法令訴訟、申述立案的信息,每一條都有5000+以上,有點乃至超越1萬條。
咱們都知道,關于網絡內容如圖片、文字信息這樣的侵權訴訟事情,絕大多數都是會在洽談階段處理,真實走到了開庭的階段,少之又少。
5000+的開庭公告,這是多么恐懼的數量?
那些被申述的和洽談處理掉的,數量又會有多少?
恐怕要超越這幾年那些暴雷倒下的地產商和資本系巨子了吧。
在這其間,有多少人被視覺我國告過了?
我信任,其間必定有一些不合法運用圖片不給版權費的人。
但我更信任,更多的是一些原本是在免費圖庫途徑下載運用,不知情是否構成侵權的一般企業,或許是那些無法區分是否有版權的個人自媒體用戶。
有人由于不小心用了一張圖片,被索要1萬元。
有些自媒體途徑,從其他免費途徑下載圖片運用,幾年之后不行思議被視覺我國告上,要么按幾百或幾千一張補償,要么乖乖簽署協作。
回到這次事情,依照原作者的敘述,涉事圖片授權Stocktrek Images進行出售,后者并沒有授權給視覺我國,盡管Stocktrek Images又將相關圖片授權給Getty Images出售,但Getty無權將其著作再次轉授。
假如現實如戴建峰所言,那么,視覺我國以維權名義向運用者收錢,恐怕就不只觸及兩邊民事權益,而是涉嫌刑事欺詐。
這肯定不能以一句“誤解”就能夠了斷得了。
假如是涉嫌刑事欺詐,絕不能由于“欺詐”未成功而擺脫得了法令責任。
還記得幾年前的那張聞名的人類史上首張“黑洞相片”嗎?
這張圖片來自歐洲南邊天文臺,任何人只需注明圖片來歷,就能夠自在運用。但被視覺我國錄入后,變成了自媒體運用需求購買,價格在幾百到幾千不等。
包含早已過了商標維護期的系列老相片,乃至就連國旗、國徽的圖片,它相同敢為自己打上版權,然后標價幾百幾千元。
有過這樣劣跡斑斑的“經歷”,再看看那幾千上萬的法令訴訟案。類似今日這樣的誤解真的會少嗎?
試想,假如收到維權函的不是戴建峰,而是一個不怎樣懂法的人,成果會怎樣?
假如你在網上下載并運用了一張圖片,有人盡管沒有這張圖片的版權但仍然拿來告你侵權向你索要版權費,你怎樣辦?
再試想,這些年,在視覺我國身上產生的這類狀況,真會少嗎?
幾年前,視覺我國由于這樣的事情被監管處分過,也曾表明過要嚴加整理,近兩年的維權訴訟案子也的確少了許多。
但現在看來,“將法務做成出售”的做法仍然存在,仍然死性未改。
02。勒索式維權。
有一種術語,叫做“勒索式維權”,專指那些打著版權幌子,經過法令途徑獲取經濟利益的公司和個人。
套路很簡單:便是打時刻差,先“養魚”后“收網”。
第一步,下套。經過賤價購買國內外敞開版權圖片,或接連創作人取得授權,然后將圖片成心不打水印,不標來歷,發布到一些國內免費的途徑上,任被用戶運用。
第二步,養肥。自己專門規劃專門軟件定時去追尋監測版權圖片運用狀況,收集到有人運用相片后,先不操之過急,讓用戶滿足多運用更多版權圖片,并構成滿足影響力。
第三步,收網。比及用戶的圖片運用量到必定程度,讓法務部給對方寄送律師函,索要天價補償,要挾侵權人要么打官司要么購買包年套餐。假如中型公司,有收入的,大半年就能收割了。法務去和你交流,做單,收錢。假如是小公司,那就養個2、3年再進行收割。
這種挖坑玩法,除非你特別精明,不然底子一切企業和個人用戶都會中招。
聽說,有些途徑,80%收入來自于訴訟索賠,乃至法務部便是出售部。
為完成利益最大化,它們乃至底子不在目的片在正常出售途徑上的定價,而成心把圖片價格標到天價,然后以此為補償基數,索要天價補償。
所以,才有了一張圖片索賠一萬乃至幾萬元的高價。
有人會說,定價格是人家的自在,你能夠不必,不必就不會侵權。但這底子便是一個詭辯。
它們鄙人套的時分,用戶可能是從免費圖庫獲取的,或許運用時底子就無法判別圖片的版權出處或是否有版權,而不是有意侵權。
許多企業和個人,底子就不是這種專業版權法務團的對手,即便本身實力很強,也往往由于時刻或精力耗不起而被逼退讓。
更可恨的是,假如你是有錢的“大戶”,他們還有收割更狠的方法針對你。
比方你是有用戶端的互聯網公司,假如你不退讓,他們就去蘋果App Store密布投訴,讓你的產品下架。蘋果不會要求任何一方舉證,也不參加這種紛爭,而是要求兩邊洽談處理,才康復產品的上架,或許他們會把你的網頁內容密布投訴,導致內容被檢查監管乃至下架,讓你不敢接受產品下降的價值而乖乖屈服。
還有另一種十分可恨的方法,假如你“侵權”了好多張圖片,比方幾十幾百張,他們不會一次性把悉數圖片都拿出來告你,而是挑選一張圖片一張律師函,一張索要幾千或許上萬元。
你一開端認為僅僅一兩張,忍口氣也認了,但接下來后邊還會有更多的律師函等著你。
假如你自認為沒有侵權挑選應訴,那也行,后邊還有幾百張律師函跟你耗著。
到時分,你不行能有那么多的精力去應對,再加上考慮到時刻本錢和昂揚的律師費,終究仍是要挑選庭前寬和屈服。
依照網絡上那些被視覺我國告過的“苦主”抱怨,視覺我國的商業模式,與這種類似度十分高。
早在2017年,視覺我國就開發出了圖片版權追尋高科技體系“鷹眼”,經過爬蟲體系和AI算法追尋圖片運用狀況,找到侵權的主體索要高額補償,乃至還圈養了一個巨大的法務團隊。
在網絡上,有許多“苦主”寫文征伐視覺我國,稱之為圖片界的“版權流氓”。
其慣用的便是。“維權—訴訟—寬和—簽約”。的維權商業模式,說白了便是“維權式營銷”。一套組合拳下來,底子就不知道什么時分開端,就已經成為對方盯死的獵物。
不止是個人,很多的明星、媒體、公司、企業家,乃至強壯如騰訊、頭條這些巨子,都有被視覺我國告過。
并且,其還很喜愛針對這些巨子公司,或許是醫藥醫療類,這樣營銷費費用占比很高的有錢企業。
據上證報曾有報導稱,視覺我國表明,大多客戶會在訴訟判定前與其達到寬和,成為長時間協作客戶,終究經過法庭訴訟收效判定的金額不超越0.1%。
可見,這樣的獲客方法,成功率有多高!
但這樣的商業模式,真的合理嗎?
現在,咱們生活在互聯網年代,圖片信資料是信息內容生態不行或缺的根底要素,它的價值天然巨大,也應當遭到滿足的維護。
但現在的圖片商場版權商場仍是太紊亂。
關于視覺我國,怎樣確保它的圖片資源的來歷正規化?靠著與很多作者協作拿授權,有什么機制確保作者上傳的圖片的原創性和合法性?當作者拍了一個路人、一座修建地標、一個企業logo,他們怎樣證明拿到了權力方的授權?
假如這些問題還沒有很好處理,就請不要那么心急得去打著“維護版權”的旗幟去粗野收割。
03結尾。
古語有云,多行不義必自斃。
今日,視覺我國的股價走跌近5%,市值蒸騰超2億元。
相對那8萬多的索賠,這一個價值可謂沉痛。
我信任,假如它仍是持續把“維權式營銷”作為商業模式,不思悔過,那么肯定會有下一次相同的事情產生。
當它一個個把很多的企業和媒體集體都開罪了一遍,即便它再怎樣蠻橫,路也會越走越窄。
當這種“維權式營銷”方法持續橫行,不只誘發版權維權的變形生態,對經濟發展也會帶來更多的沖突和阻止。
著作權必定是要維護的,但咱們要的是版權維護,不是版權刺客。(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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