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報訊 蘭春、全媒體記者范晶、項違夏銀行南行被實習生袁陽報導:8月14日,規華pg電子·(中國)娛樂官方網站記者得悉,昌分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日前發布的罰萬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現,華夏銀行南昌分行因多項事務違規被罰款198.5萬元,涉多該行副行長、項違夏銀行南行被事務部總經理等多人亦被罰。規華
經查,昌分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未按規則實行客戶身份辨認責任,罰萬未按規則報送可疑買賣陳述,涉多pg電子·(中國)娛樂官方網站與身份不明的項違夏銀行南行被客戶進行買賣,發現假幣未收繳,規華現金從業人員判別和挑剔假幣專業才能缺乏,昌分違背信譽信息收集、罰萬供給、查詢及相關辦理規則,未嚴厲執行顧客金融信息運用授權批閱程序,存在引人誤解的營銷宣揚行為。為此,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對該行進行正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98.5萬元。
彭宇(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副行長)對華夏銀行南昌分行未按規則實行客戶身份辨認責任、未按規則報送可疑買賣陳述、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買賣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罰款人民幣4.5萬元。
李琴(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公司事務部總經理)對華夏銀行南昌分行未按規則實行客戶身份辨認責任、漏報投訴數據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罰款人民幣2.5萬元。
蘆海燕(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公司運營辦理部副總經理)對華夏銀行南昌分行未按規則實行客戶身份辨認責任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罰款人民幣2.5萬元。
李勤(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法令合規部副總經理)對華夏銀行南昌分行未按規則實行客戶身份辨認責任、未按規則報送可疑買賣陳述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
甘聲玲(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個人事務部、信譽卡中心副總經理)對華夏銀行南昌分行未按規則實行客戶身份辨認責任、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買賣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
值勤修改:嚴佳成。
值勤審閱:范豪杰。
值勤編委:鄒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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