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社會保證,寧夏住宅公積金與我們的公積改變日子休戚相關。近來,金方pg電子官方網站寧夏回族自治區住宅資金處理中心連續發布重磅文件,寧夏事關多子女家庭住宅公積金告貸支撐方針、公積改變“一人購房全家幫”提取等。金方
“多子女家庭怎樣確定?”“詳細可告貸金額是寧夏多少?”“能否提取直系親屬住宅公積金用于歸還告貸本息?”……一起來了解一下。
寧夏回族自治區住宅資金處理中心。公積改變
關于施行多子女家庭住宅公積金告貸。金方支撐方針有關事項的寧夏告訴。
為貫徹落實優化生育和促進人口均衡展開相關方針,公積改變依照《銀川市住宅公積金處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宅公積金運用方針的金方告訴》(銀公積金管委會發〔2023〕3號)要求,現就施行多子女家庭住宅公積金告貸支撐方針有關事項告訴如下:
一、寧夏多子女家庭在銀川市購買首套一般自住住宅請求住宅公積金告貸的公積改變,在契合首付款份額、金方繳存余額倍數、公積金運用次數等核定的最高告貸額度前提下(告貸請求時履行規范的基礎上),二孩家庭、多孩家庭告貸額度別離額定上浮5萬元和10萬元。pg電子官方網站。
二、“多子女家庭”確定規范。多子女家庭為契合國家方針規則的二孩、多孩家庭,其間,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兩個子女,且二孩為2016年1月1日(含)今后生育;多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三個及以上子女,且三孩或以上為2021年6月26日(含)今后生育。。
三、所需證明材料。告貸請求人依照多子女家庭告貸支撐方針處理住宅公積金告貸。需供給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戶口本、子女出世醫學證明等)。。其他所需告貸材料依照住宅公積金告貸處理材料清單供給。
四、本告訴自2023年5月16日起施行。5月16日前請求住宅公積金告貸的依照原方針履行;5月16日及今后請求住宅公積金告貸的依照本告訴履行。本告訴施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方針調整的,從其規則。
《“一人購房全家幫”提取事務細則》。
補充規則。
依據自治區住宅和城鄉建設廳“同城同策”作業要求及《銀川市住宅公積金處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宅公積金運用方針(試行)的告訴》(銀公積金管委會發〔2022〕4號)規則,為進一步處理員工實踐問題,減輕員工購房壓力?,F對“一人購房全家幫”提取事務細則做如下補充規則:
1、繳存員工購買自住住宅可提取直系親屬(爸爸媽媽、子女)住宅公積金用于付出購房款。
繳存員工自己及愛人購買新建自住住宅,自購房合同掛號存案日期(已辦證的按契稅完稅憑據中載明的合同日期)起3年內,每年(天然年)可提取一次員工自己及愛人直系親屬(爸爸媽媽、子女)的住宅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用于付出購房款,累計提取金額不超越所購房子總價款。
繳存員工自己及愛人購買再買賣自住住宅的,自契稅完稅憑據中載明的合同日期(未載明的以存量房買賣合同簽定日期為準)起3年內,每年(天然年)可提取一次員工自己及愛人直系親屬(爸爸媽媽、子女)的住宅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用于付出購房款,累計提取金額不超越所購房子總價款。
2、繳存員工歸還自住住宅告貸可提取直系親屬住宅公積金用于歸還告貸本息。
繳存員工自己及愛人歸還自住住宅告貸,在告貸本息沒有結清的情況下,每年(天然年)可提取一次員工自己及愛人直系親屬(爸爸媽媽、子女)的住宅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用于歸還告貸本息,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越告貸本息總額。
3、繳存員工可提取住宅公積金用于付出其直系親屬在區外(含區內各市縣區)購買的自住住宅購房款。
繳存員工自己及愛人直系親屬(爸爸媽媽、子女)在區外(含區內各市縣區)購買新建自住住宅的,自購房合同掛號存案日期(已辦證的按契稅完稅憑據中載明的合同日期)起3年內,每年(天然年)可提取一次員工自己及愛人的住宅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用于付出直系親屬購房款,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越所購房子總價款。
繳存員工自己及愛人直系親屬(爸爸媽媽、子女)購買再買賣自住住宅的,自契稅完稅憑據中載明的合同日期(未載明的以存量房買賣合同簽定日期為準)起3年內,每年(天然年)可提取一次員工自己及愛人的住宅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用于付出直系親屬購房款,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越所購房子總價款。
4、繳存員工可提取住宅公積金用于歸還其直系親屬在區外(含區內各市縣區)的自住住宅告貸本息。
繳存員工自己及愛人的直系親屬(爸爸媽媽、子女)歸還區外(含區內各市縣區)自住住宅告貸,在告貸本息沒有結清的情況下,每年(天然年)可提取一次員工自己及愛人的住宅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用于歸還直系親屬告貸本息,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越告貸本息總額。
本規則收效后,即成為《關于印發〈“一人購房全家幫”〉提取事務細則的告訴》(寧房資管發〔2022〕28號)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平等法律效力。
寧夏回族自治區住宅資金處理中心。提取住宅公積金付出購房首付款。事務處理規程(試行)。
依據自治區住宅和城鄉建設廳“同城同策”要求及《銀川市住宅公積金處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宅公積金運用方針的告訴》《銀川住宅公積金處理中心銀川市房子產權買賣處理中心關于展開提取住宅公積金付出購房首付款事務有關事項的告訴(試行)》《寧夏回族自治區住宅資金處理中心會議紀要》(2023年第6期),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充分發揮住宅公積金保證和支撐員工購房效果,減輕員工購房壓力。結合本中心實踐,擬定本規程(試行)。
一、適用范圍。
契合以下條件的,購房員工(含共有產權人)和愛人可向我中心請求提取住宅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用于付出購房首付款:
1.在銀川市購買新建產品住宅。
2.員工(含一起產權人)及愛人、房地產企業已簽定《產品住宅認購協議》和《提取住宅公積金付出購房首付款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
3.房地產企業已在銀川住宅公積金處理中心處理樓盤存案手續。
4.請求人為我中心公積金繳存員工,且其自己及愛人無未結清的住宅公積金告貸,公積金賬戶無凍住,未列入公積金中心黑名單,本年度無提取記載。
二、提取額度。
自購房員工與房地產企業簽定《產品住宅認購協議》和《承諾書》之日起,購房員工自己(含共有產權人)及愛人能夠請求提取一次住宅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用于付出購房首付款。提取金額算計不大于《產品住宅認購協議》約好的房子首付款。
關于需請求住宅公積金告貸的員工,告貸主借人應留足住宅公積金賬戶余額(請求告貸金額/25),保證提取金額不影響告貸額度,防止因先提取后告貸而導致繳存余額缺乏,無法足額請求所需住宅公積金告貸。
三、處理流程。
1.購房員工與房地產企業簽定《產品住宅認購協議》和《承諾書》,并付出產品房認購定金。
2.購房員工帶著請求材料到我中心請求提取住宅公積金用于付出首付款。
3.本中心對員工提交的請求材料進行審閱,審閱成功后將員工請求提取的住宅公積金金額轉入《承諾書》約好的房地產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并向員工出具《公積金提取事務付出憑據》。
4.購房員工和房地產企業在收到本中心出具的《公積金事務付出憑據》后,應于15個作業日內,完結《產品房買賣合同》簽定及存案手續。在《產品房買賣合同》存案中,照實申報購房首付款構成,別離填寫個人出資及公積金付出的詳細金額。合同存案后房地產企業要及時告知本中心《產品房買賣合同》存案合同編號或提交存案證明。
5.事務受理人員須對事務進行盯梢,承認該套房子是否處理存案,并及時聯絡房地產企業提交房子存案手續,完結體系信息補錄作業。
6.事務審閱人員依據受理人員提交的信息,再次仔細核對該套房子存案真實性,審閱無誤后處理后續事務。
四、其他規則。
1.請求處理提取住宅公積金付出購房首付款,只能由購房員工自己處理,別人不得代理。
2.產品房買賣合同被吊銷、被免除或許被承認無效后,即未產生真實有效的房子消費行為,員工自己及愛人、房地產企業須合作本中心將購房員工提取的公積金從房地產收款賬戶或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原途徑退回住宅公積金賬戶。提取事務審閱人員須針對此類問題進行盯梢,直至資金原路退回停止。
3.若購房員工已自籌資金付出購房首付款的,員工自己、愛人及直系親屬可按原購房提取住宅公積金事務流程處理。
五、請求材料。
1.購房員工(含共有產權人)居民身份證(提取愛人的公積金需夫妻兩邊身份證及結婚證或同戶戶口本);
2.《產品房認購協議》、房地產企業開具的定金收據;
3.購房員工自己(含共有產權人)及愛人、房地產企業一起簽署的《提取住宅公積金付出購房首付款承諾書》。
六、處理地址及咨詢電話。
處理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住宅資金處理中心(銀川市文明西街106號國貿中心B座3樓 光亮廣場南側)。
咨詢電話:12329。
來歷:寧夏住宅資金處理中心、銀川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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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楊春暉 監審:楊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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