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9月5日電 (張踐 朱奕)頭盔是電動保證騎行人安全的重要配備。自7月1日強制性國家規范《摩托車、自行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GB811-2022)正式施行以來,盔投pg電子官方網站相關部分就連續收到多起頭盔相關投訴。訴多近來,顧客購買記者從上海市金山區消保委了解到,認準相關投訴中有不少顧客通過網購途徑購買了電動自行車頭盔,新履行規收到產品后,電動顧客對產品功能、自行產品質量尤其是盔投短少3C認證提出了質疑,但因為產品現已超出了7天無理由退貨的訴多pg電子官方網站期限,顧客的顧客購買訴求沒有得到商家回應。消保委工作人員提示廣闊顧客購買頭盔的認準“新國標”履行規范編號為“GB811-2022”。張踐 攝。新履行規
經了解,電動新國標將頭盔分為A類和B類,其間A類為摩托車乘員頭盔,既適用于摩托車乘員、也適用于電動自行車乘員,需3C認證;B類為僅適用于電動自行車乘員的頭盔,現在不在3C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范圍內,但要契合強制性國家規范。因為顧客購買的是B類頭盔,因而,3C認證并不是有必要的。通過消保委的解說和重復交流洽談,終究顧客和商家各退一步,以退貨退款、無需補償作為處理結果。
據介紹,本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國標,初次將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類型和技能要求歸入規范,一起細化了產品規格,并提高了安全要求,包含頭盔外表強度等。
上海市金山區消保委工作人員吳雯雯提示廣闊顧客,“必定要注意檢查它的外觀、結構組成以及它的中文標志,包含規范的廠名廠址、產品名稱,還有履行規范等?!聡鴺恕穆男幸幏毒幪枮椤瓽B811-2022’?!?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