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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虛擬你們的小師妹。首先問大家一個問題,偶像屏幕前的門好你會為一個虛擬的偶像而花錢嗎?會的話請扣1,不會的生意話請把“不會”打在公屏上。在這個領域前有隊長貝拉一個晚上就狂賺200萬,夜狂后有柳葉熙憑一個視頻,賺萬漲粉一百三十多萬,虛擬還有人可以代言sk 2,偶像麥當勞,門好肯德基等等,生意那么虛擬偶像到底有多么賺錢呢?夜狂它是一個真風口,還是賺萬資本炒作的智商稅?今天小師妹就來和大家聊一下虛擬偶像的那些事兒。
其實虛擬偶像,虛擬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都還是比較陌生的,盡管這相關概念已經在投資圈炒了一輪又一輪,但是目前國內真的算是破圈的其實只有洛天依。不信的話,我給大家出個題,你知道a-soul,絆愛,AYAYI,還有柳葉熙都是誰嗎?如果你能全部答對,那八成你就是一個走在吃瓜前線的老二次元了。
真實的情況是,大多數普通人根本連言和、樂正綾都不認識,盡管他們和洛天依一個公司,還被業內稱為“三巨頭”,所以在討論虛擬偶像究竟是不是資本騙局之前,我想先來解釋一下何為虛擬偶像。
由于這個問題并沒有統一的官方定義,所以我結合了愛奇藝發布的《2019虛擬偶像觀察報告》,還有各大券商的報告,先對虛擬偶像做一個定義。虛擬偶像就是在現實中并沒有實體,而依托信息技術構建的虛擬角色。在這個定義下,其實想象空間很大,它就可以包括虛擬主播、虛擬歌手、超寫實數字人等等。
而依托技術的發展,這個行業已經從1.0時代跨越到了3.0時代。最早的虛擬偶像還是1984年日本動畫片《超時空要塞》的女主角林明美。在動畫中,她就是宇宙歌姬,動畫的熱播為他積累了一批初始粉絲。于是制作方靈機一動,便以林明美的形象發行了歌曲專輯。而粉絲也相當給力,專輯一經發售,就在短時間內沖上了日本榜單前幾名,這也證明了虛擬偶像是可以商業變現的。
但是受制于技術的不成熟以及消費群體還沒有被大規模培養起來,在之后的二十多年里,虛擬偶像發展其實一直停留在1.0時代,直到那個瘋狂跨界的雅馬哈公司開發出了一款電子音樂合成軟件Vocaloid,我們才真正的走進了虛擬偶像時代。后來出圈的初音未來還有洛天依等等,他們都是以軟件為基礎而制作的虛擬歌姬。在這個2.0階段,國內的虛擬偶像主要還是唱歌的二次元。
而進入了3.0時代,受益于VR/AR技術,超寫實數字人,還有虛擬主播紛紛入場,他們身家過億,還有人拿上了百萬代言費,搶走真人明星網紅主播們的生意。
他們到底多賺錢呢?在過去三年里,據我的不完全統計,僅國內就有三十多個品牌請了虛擬偶像作為代言人,什么歐萊雅、屈臣氏,肯德基等等,還有超寫實數字人AYAYI,她跟嬌蘭、安慕希都有合作,還受邀參加lv的活動,去海邊度假,入職阿里。還有國外的超級網紅,在2019年的收入就有7600多萬元。這些數字是不是相當的驚人?但我相信屏幕前肯定有不少人看到這兒還是一頭霧水。
因為說到底大家會覺得這還是一個假人。
所以這到底是真風口還是智商稅呢?接下來我想嘗試從收益、成本還有粉絲三個角度去嘗試分析一下虛擬偶像的商業價值。
首先,盡管從收益來講,頂流的真人偶像去代言,所能為品牌拉動的銷量,從平均意義上肯定是比虛擬偶像要高得多。但是,這也會給品牌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因為隨著偶像經濟的發展,飯圈的出現,讓當下代言人和品牌的關系其實越來越朝著一次性消費的方向發展。為什么我說是一次性呢?
舉個例子,大家可以對比一下霸王洗發水找到成龍代言和開小灶找到肖戰代言,這二者的邏輯有什么區別?霸王洗發水作為典型的快消產品,它的國民度很高,找到成龍代言,看中的是一代武打巨星憑借多部作品積累的人氣,能為這個品牌爭取多少路人盤。換句話說,就是大眾對于成龍有著穩重愛做慈善的積極印象。品牌就希望消費者能把成龍的標簽移進到洗發水上,前者的目標是廣大的路人群體,而開小灶找的肖戰代言自然為的不是這個。實話說,其實它要精準收割的是肖戰背后的粉絲群體。
其實這個問題不僅局限在肖戰身上,這也是所有品牌去找當紅的頂流代言背后的底層邏輯,要吃的就是現在的一次性紅利。這其實也引發了一個隱性的問題,那就是頂流塌房怎么辦?
在這個方面,肯德基很有發言權。曾經的代言人柯震東、薛之謙、鹿晗分別因為吸毒、私生活還有戀情被認為是塌房對品牌造成一定負面影響,而肯德基還一度被大家調侃是不是。而肯德基還一度被大家調侃是不是陷入了代言人魔咒。最后它把代言人換成了洛天依,從此再無塌房的可能。還有倒霉蛋歐萊雅,才和孟美岐簽約三個月左右,就刪光了所有和她相關的動態。
最近幾天,新推薦官也換成了虛擬女團A-soul。因此安全性高,就是虛擬偶像被很多大牌選中的重要原因。更何況雖然整體帶貨能力上虛擬偶像比不過真人,但是頭部的吸金能力卻在實打實的增強。
就拿A-soul來說,之前隊長貝拉生日會當晚,僅僅大航海收益就高達200萬人民幣左右,這還沒有算額外的打賞。而虛擬偶像貝拉作為up主,也達成了全b站第二個過萬艦的成就。
除此之外,從成本的角度,比起真人頂流明星動輒上千萬的代言費,虛擬偶像一般報價幾十萬到百萬,那就便宜的多。并且如果品牌想要自己動手打造一個虛擬偶像,雖然前期要投入個小幾千萬,成本是挺高,但是這個ip一旦打響,虛擬偶像就成了搖錢樹,根本不愁回本。
所以綜合了成本和收益之后,大牌們找到虛擬偶像代言,其實就是一波入股不虧的操作。最后我想講講,為什么會有人喜歡虛擬偶像,而不覺得他們是假人呢?其實在我看來,這是最關鍵的一個問題,因為虛擬偶像無論你把它視為一個商品還是一種業務,這種商業模式可以存在,背后都要有強勁的需求做支撐!我們區分它目前是不是資本炒概念,最核心的就是,搞懂需求端的邏輯。
所以,究竟為什么會有人愿意為她買單呢?直觀的講,我們以A-soul為例就很容易說清。她們是女團idol,但是不會塌房;她們是動漫二次元形象,但在直播時還能隨時和你互動。她們會唱歌跳舞,并且十項全能,集齊了所有讓人類瘋狂迷戀的圈錢本領。這些有中之人扮演的虛擬偶像,其實集合了一個有意識人類和無意識ip的全部優點,所以有人會喜歡他們其實一點兒都不奇怪。
目前,虛擬偶像已經發展到了3.0時代,而柳夜熙橫空出世,又讓超寫實數字人不再僅僅停留于ppt的階段。不過前面也說了,這個賽道的發展相當依賴技術的進步。所以如果我們跳出目前的節點,再去俯瞰這個長長的賽道,其實現在還處于一個野蠻生長的狀態,很多業務在如何變現上,還有一些問題沒有想清。所以,雖然前面我們證實了虛擬偶像是可以商業變現的,它是有價值的,但變現路徑還有很多討論空間。所以我想聊聊爭議,都存在于何處。
首先,超寫實數字人沒有觸感,比如柳夜熙、AYAYI等等。那么他們如何帶貨需要觸感的產品呢?比如說需要試穿的衣服,或者親自使用的化妝品。之前魔琺科技和次世文化聯手打造的超寫實數字人翎,就因為帶貨口紅時,描述“滋潤不干”而飽受質疑。
并且最近,針對明星帶貨產品翻車的情況,監管在逐漸趨嚴。比如說浙江省就已經出手治理。當地規定,明星要代言某樣產品,必須要親自使用。那么,虛擬偶像的代言到底屬不屬于以上監管范疇呢?目前這個問題好像還處于一個模糊的地帶,并且在打造虛擬偶像的方面,同質化、頭部效應逐漸凸顯。虛擬偶像畢竟不是一個真人,這就導致了制作公司可以隨意為其貼標簽。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為ip打造護城河呢?
3.0時代的超寫實數字人,理論上可以無限接近完美。雖然他不斷向真人靠攏,但是完美人設和身份都是編造的,沒有經過任何苦難和努力,粉絲能否對他共情呢?無法共情的人設,又怎么去變現呢?
這些關鍵問題,究竟如何解決?我想,或許等到下一輪的技術革新,我們才會知道答案。
大家有什么看法,歡迎在評論區和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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